谈话刚刚开始,热腾腾的空气就骤然凉了下来,一阵四处乱窜的狂风把门窗摇晃得噼啪作响。办公室连同房子的地基都咯吱咯吱地响起来,仿佛汪洋中的一叶孤帆。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似乎没有觉察到这些。他随便提了几句六月肆虐的飓风后,出其不意地谈起了他的妻子。他不仅视她为最热情的合作者,还把她视作自己一切倡议的灵魂。他说:“没有她,我会一事无成。”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无动于衷地听着他的话,微微点头表示赞同,他不敢开口说话,因为害怕声音会背叛自己。但再听了两三句话后,他便明白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在那么多耗费精力的应酬之余,仍有富裕的时间去仰慕自己的妻子,而且程度几乎与他不相上下。这个事实令他茫然。但他没有做出自己本想做出的反应,因为此时,他的心对他耍了一个只有心才能耍出的婊子花招:他的心告诉他,他和这个他一直视作死敌的男人是同一命运的牺牲品,遭受着同一种激情带来的厄运是两头套在同一架轭上的牲口。在二十七年无休止的等待中,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头一次无法承受这种内心的剌痛:眼前这个令人钦佩的男人必须死掉,只有这样他才能幸福。
飓风终于扬长而去,但这强劲的西北风在十五分钟内已席卷了沼泽附近的好几个街区,毁掉了几乎半座城市。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又一次对莱昂十二叔叔的慷慨表示满意,没等雨完全停就离开了,还无意中带走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借给他撑到车前的雨伞。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没有介意。甚至刚好相反:他很高兴地想着费尔明娜达萨知道伞的主人是谁时会作何感想。当莱昂娜卡西亚尼走过他的办公室,他还沉浸在这次激动人心的会面所带来的恍惚之中。他觉得这是唯一的机会,无需兜圈子便可以向她吐露自己的秘密,就仿佛挑破要命的腋下脓疖似的:要么现在,要么永远都不。他开始问她对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这个人怎么看。她几乎想都没想便回答说:“他做了许多事,或许做得太多了,但我相信没人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接着,她思索了片刻,一边想一边用她那只有高大的黑女人才有的又大又锋利的牙齿,把铅笔上的橡皮一块块咬下来,最后,她耸了耸肩,以此结束这个与自己毫不相关的话题。
“也许正因为此,他才做那么多事吧,”她说,“这样可以免得去想。”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试图留住她。
“让我难过的是,他不得不死。”他说。
“世上的人都是要死的。”她说。
“是的,”他说,“但他比任何人都更应该死。”
她一点儿也没听懂,又耸了耸肩,没说话便走了。于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知道,在将来的某个晚上,同费尔明娜达萨躺在一张幸福的床上时,他将会告诉她,他没有把他的爱情秘密透露给任何人,甚至对唯一一个赢得了知情权的人也没有说。不:他将永远不会向人吐露这个秘密,即便是对莱昂娜卡西亚尼,这并非因为他不想向她打开这只他珍藏了半辈子的宝箱,而是因为直到开启的那一瞬间他才发现,他已把钥匙弄丢了。
然而,那天下午最震撼他的还不是这件事。他沉浸在对青春岁月的怀念当中,一场场花会的情景历历在目。每年的四月十五,喧嚣声都会响彻整个安的列斯群岛,他始终是主角之一,但也和在几乎所有其他活动中一样,始终是秘密的主角。自首届诗赛以来,他参加过好几次,可就连末等奖中也从未出现他的名字。不过他不在乎,因为他参赛并非出于获奖的野心,而是因为这项赛事对他来说别具吸引力:第一次比赛中,负责打开火漆封口的信封并宣布获奖名单的人是费尔明娜达萨,从那时起,他就注定要在此后的每一年都参加比赛了。
那天夜晚,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躲在前排靠背椅的阴影中,翻领的扣眼上别着一枝娇艳的山茶花,随着他强烈的渴望上下起伏。他看见费尔明娜达萨站在古老的国家剧院的舞台上,打开三只用火漆封着的信封。他问自己,当她发现金兰花奖的得主是他时,心里会有怎样的波澜他能肯定她认得出他的笔迹,在那一瞬间,她定会回想起小花园杏树下剌绣的那一个个下午,想起信中那些干枯的栀子花的芳香,想起清晨风中那曲只属于两人的花冠女神的华尔兹。但这一切都没有发生。更糟糕的是:金兰花奖,这个万人渴望的国家诗歌大奖竟授给了一个中国移民。这个不同寻常的决定引起了公众的骚动,甚至令大赛的严肃性受到质疑。但评判是公正的,评委会一致认为那首十四行诗精妙绝伦。
没人相信获奖的中国人是那首诗的作者。上个世纪末,为了逃避修建两大洋铁路时席卷巴拿马的黄热病瘟疫,他和其他很多中国人一起来到这里,到死都没有再离开。他们用繁衍后代,彼此间长得十分相像,以至于没人能分得清他们谁是谁。起初,一共也没有十个人,有几个带着妻子儿女和用来食用的狗。但没过几年,他们和那些入境时未在海关留下丝毫记录的不期而至的中国人,已经从港口郊外的四条巷子中满溢出来。一些年轻人在匆忙间变成了令人敬仰的族长,谁都无法解释他们哪里来的时间衰老。人们普遍凭直觉把他们分为两类:坏中国人和好中国人。坏的那些都窝在港口阴郁的餐厅里,面对着一盘葵花子炒鼠肉,或者像国王一样大吃大喝,又或者随时准备在桌前暴毙,大家怀疑,那些餐厅不过是在掩人耳目,里面进行的其实是贩娼之类的勾当。好中国人则是那些洗衣店里的人,他们继承了一门神圣的学问,能让交回的衬衫比新的还整洁,领口和袖口都熨烫得像刚出模子的圣体一样。那位在花会上击败了七十二名有备而来的对手的男人,就是这些好中国人之中的一个。
当费尔明娜达萨头晕眼花地读出那个名字时,谁也没有听懂。不仅因为那名字本身就不同寻常,更因为无论如何没人说得准中国人的名字到底该怎么读。但也无需劳神,因为获奖的中国人已经从包厢的尽头走了出来,脸上带着中国人早早回家时的那种完美微笑。他显然早已胜券在握,所以还特意为领奖穿上了春节时穿的黄色丝绸衬衣。他接过k的金兰花,在质疑者震耳欲聋的嘘声中,幸福地亲吻了奖杯。他面不改色,只是在舞台中央静静等着,沉着得就像一位全能上帝的使徒:很明显,他那位上帝的神意远不及我们这位如此富有戏剧性。台下刚一安静下来,他便朗读了获奖的诗作。谁也没有听懂。但新的一阵嘘声过后,费尔明娜达萨冷静地用她那撩人的沙哑嗓音又读了一遍,从第一句起就震惊了全场。那是一首正宗的帕尔纳斯派十四行诗,完美无瑕,自始至终贯穿着一缕灵感的清风,显露出一位高手的深厚功力。唯一可能的解释就是,某位大诗人想出了这个玩笑似的主意,以此捉弄花会,而这个中国人自告奋勇助他一臂之力,并且抱定了至死保守秘密的决心。我们的传统报纸商业日报试图挽回市民的荣誉,发表了一篇博学或者说是晦涩难懂的文章,讨论了化影响,以及他们参加花会的充分权利。撰写此文的人毫不怀疑十四行诗的作者就是那位自称是作者的人,并以文章的题目直截了当地表明了自己的理由:中国人皆是诗人。即使真有阴谋,阴谋的发起者也早已带着秘密烂在坟墓里了。获奖的中国诗人活到了东方人的高寿,死前并没有忏悔。下葬时,棺材里放着那枝金兰花。他多少有些饮恨而终,因为生前没有得到他唯一渴望的东西,即人们对他诗人身份的认可。为纪念他的辞世,报界又回顾了那次已被淡忘的花会事件,再次刊登那首十四行诗,并配上盈润少女手捧丰饶之杯的现代主义插图。而诗歌的守护神也利用此次机会让一切归回原位:新一代觉得那首十四行诗糟糕透顶,于是谁也不再怀疑它的作者当真是那位已故的中国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