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当猥琐(1 / 2)

将军抢亲记 河妖 4004 字 3个月前

唐勋其实是很不想来幽州晃荡这一圈儿的。

开玩笑!

这地儿才闹过瘟疫啊!谁有事儿没事儿来闹过瘟疫的地方转悠。

小师叔的手指骨还挂在他的腰上,他一个人活了两个人的份儿,他惜命得很。

但他还是大燕的十六王爷,他哥说十句话,不说听七八句,但两三句是要听的。

所以唐勋来幽州晃荡了一圈儿,怕被看出来敷衍成分严重,专门跑去城北去当了个小厨子,意思意思呆一段时间。

厨子是主业,他的副业么……

不能荒废的呀!

把别人的钱袋捏在自己手里是种多么快乐的事情啊!

寻找快乐的途中,就看到了不那么快乐的事情,恶犬吃人!还吃的是一个小孩儿,是个男人就该站出来嘛。

虽然站出来的结果很有可能是被狗嘴一嘴啃掉头,但没关系,他跑得快。

那捕头称沈十三为将军的时候,他的心还控制不住的跳得迅猛了些。

毕竟他现在还是一个黑户。

万幸他是一个没什么存在感的王爷,沈十三不认识他。

惊慌过后,老毛病就犯了。

作为一个职业大盗,看见有钱人就跟狗见了肉包子一样,闻着味儿就上来了。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在别人家的大门口试探了。

但是他还留存了点儿理智。

沈战家哪是这么好偷的?说不定宝贝还没有护卫多,貌似不怎么合算啊……

可是心里真的好痒啊……

正痒得难受,擦肩走过了一个人。

霍清见他藏在角落里徘徊,神色可疑,多看了他两眼。

就是这两眼,让唐勋十分不爽。

首先,他缩手缩脚的在门外徘徊,又是预备做飞贼的,姿态必定相当猥琐。

但面前这个人,腰杆儿停得笔直,看他的时候还是斜视,特么看只猪都没这么鄙视的!

不爽!相当不爽!

其次,他很少讨厌一个人,但就眼前这个,看一眼都嫌多,跟上辈子的宿敌见面一样。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有些人就是第一眼就莫名其妙的讨厌。

“看什么看,没见过尿急的啊?”

霍清收回目光,不屑言语。

等唐勋看见他光明正大的走进了沈府的大门,顿时就是一哆嗦。

尼玛!进沈战的家跟进自己家一样,这玩意儿不是什么好惹的东西!

嘶~我不会是暴露了吧?

等会儿不会从里面涌出百十号带刀侍卫?不行不行,溜了溜了溜了!

唐勋果断脚底抹油,放弃了沈十三家里的宝贝。

霍清一路直去书房,沈十三没想到他大半夜还来,惊讶了一下。

霍清看到他手上还没来得及放下的信纸,伸手过去,“我看看。”

上面除开写了甄临风的的调军部署,还额外打探来了一个信息——大秦的司金中郎将许睿慈,是蜀国的间谍。

许睿慈是三年前上任司金一职,为人低调刚正,如果张曼兰不说,根本没人没人能想到这样一个人,竟然藏得这么深!

司金一职掌管冶铁、钱币和农具的制造,也就是说,这三年来,大秦的经济状况在蜀国面前完全处于透明状态。

历来间谍混入别家朝堂都极为困难,由于这司金一职位的重要性,选择官员更是极为严苛,那就是难上加难,许睿慈能够成功混上去,简直可以荣升史上最成功的谍者,不进千机楼当真的可惜了。

不过既然现在这颗钉子暴露了,沈十三只要把这个消息送回京城就行,皇帝自然会收拾他。

霍清把信纸放下,说,“甄临风比你还心急,如果你不想丧妻丧子的话,你的夫人,是时候送走了。”

甄临风新帝上任的三把火烧得极旺,蜀国被他从内到外的整顿了一遍,这还不够,这次的架势,看样子是想借金山一事向大秦发难了。

这个时间段,比沈十三当初计划的时间还提前了半年。

到时候乱起来,江柔对沈十三来说已经不是一个暖床女了,为了确保她的安全,肯定是要被送走的,不可能把像以前一样带她入军营里面随军。

沈十三说:“再等个把月。”

女子怀胎的前三月极为重要,虽然郑立人和祝奕说她这胎极稳,但毕竟还没过三个月,车马劳顿必然不妥。

现在的情况应该还能僵持一段时间,不会这么快就起冲突,个把月的时间,等她的胎稳当一些,还等得起。对方这么痛快就同意了,霍清还颇有些意外,他这次来主要就是跟沈十三说这件事,既然如此,他也就不再多留了。

近些时候,江柔的睡眠质量变好了,不想以前那样轻轻一点动静就惊醒,沈十三出去一趟又回来,她也没有醒。

直到凌晨,已经快天亮的时候,沈十三睁眼就看到她面色痛苦,五官都扭成一团,他立马起来,要去叫大夫。

江柔拉住他,有些艰难的说,“别去,我腿抽筋了,等会儿就好。”

沈十三掀了被子把她的腿握在手里一看,确实是抽筋了。

一条硬直的筋从后腿弯开始,把小腿肌肉绷得僵直,他摸索到她膝盖后窝处两边硬而凸起的肌肉,开始大力按压,江柔神色巨变,强忍了一会儿,小腿上绷直的筋才骤然松了,只是腿上的肌肉还有些抽搐。

沈十三捏住她的腿又按摩了一会儿,问,“好了没?”

她点点头,他便去拿了衣服来穿,边穿边说,“下个月我让人送你和沈度回盛京去,我已经让皇帝解了府邸的封,回去直接住就行,你要是觉得无聊,就把你爹娘接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