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逼疯(1 / 2)

虽然她早就知道自己不受母亲的待见,但再一次确定她的偏心,并没有让原主感觉到好受,作为人类一员的她并不希望自己一直被人讨厌。</p>

毕竟人属于群居生物,那种被整个社会排斥在外的感觉有可能把人逼疯,被人群排斥在外而不会受到影响的人,一般有几类人。</p>

首先是那种有着大意志力的人,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根本不会在意外面的情况,但显然原主并没有大意志力。</p>

其次是那些患上类似孤独症病症的人,因为生病的缘故病人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和其他人根本不需要交流。原主的确是不怎么爱交谈,可不是病人</p>

原主可以让自己忽略其他人的态度,但这不是不在乎,而是因为惧怕受到伤害而不得不疏离,因此会因为被大部分人排斥会受伤。</p>

也让她发现自己并不能够无视所有人的关注,还做不到根本不需要同类的关怀,自从有了凌霄后她才感觉到亲人的关心。</p>

这让原主感觉自己没有白重活一次,就如同一开始重新活过来时根本不相信这是真的,明明自己死了。</p>

等到发现自己真的活过来后原主哭了,因为那一段在黑暗中的生活太难了,要不是凌霄有本事驱散不良状态,只怕活着也是疯子。</p>

因为那时候的她真的太难了,一直没有人来救援,到了后来她心里一再告诫自己不要盼着救援人员的到来。</p>

这并不是她认命,要不是她真的认为自己出不去,人谁不想着活下去?这不过是一种自我心理调整而已。</p>

其实到了最后的时刻她还是努力敲击东西,就是希望让人来救,但她最终也一直没有等到那些来救人的人。</p>

切!能够有人来救才见诡!这一世的她看过相关的视频后只有一个想法:真的是既当又立,最重要的是那些人还得逞了。</p>

真的是垃JI!这就是原主给予的救援评语,就应该让那些决策者们埋在废墟之下等着永远无法到来的救援。</p>

作为一个受害者她还记得自己到了最后又渴又饿,后来渐渐开始昏迷,但心里那种自己被遗弃的绝望在疯狂增长中。</p>

之所以一直坚持着没有疯过去,那是因为她知道这里不单单有她一个人,还有其他人和她一样在这个黑暗的地方。</p>

为什么她可以确定不仅仅有她一个人还活着?那是因为有从别的地方传来的敲击声为证,后来那些声音渐渐没有了。</p>

她的难友一个个变得悄无声息,而她就发现自己有着无比的惶恐,在这种伸手不见的情况下要是再没有难友,她有些想要疯了。</p>

偏偏她就在很小的空间里无法做什么,带着一种自暴自弃的想法陷入半昏迷的状态中,而她终于忘却了自己的情况,而是开始回忆起过去。</p>

当她以第三者的身份旁观过去的事情,才发现不是她不努力,也不是她不讨人喜欢,而是亲妈从一开始就不喜欢她。</p>

原主一直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有时候怀疑是不是自己小时候做了什么坏事,导致亲妈才会这么看不上自己的女儿。</p>

也许在死之前她的脑子终于灵光起来,才发现这其中的原因源于她的相貌,只因为她的相貌更接近母亲,属于那种东方面容。</p>

而母亲对自己的样貌一点也不喜欢,要是有什么办法能够换个身体的话,只怕她早就把自己的身体换了。</p>

当然母亲一般不敢在父亲面前表露出来,毕竟他喜欢那种带着神秘特质的气质和样貌,母亲自然不会做什么改变。</p>

母亲的偏心和打压都有了答案,为什么妹妹在学习上做家务上都不如她,却一直得到母亲的宠爱,那就是因为她的样貌。</p>

哈哈哈!想清楚的她发出了最后的笑声,原来如此,如果可以选择母亲的话,她绝对不愿意做她的女儿,可惜的是投胎时没有选择权。</p>

她想要告诉自己,如果能够有下一辈子,她一定要为自己活着,要读自己想要读的专业,要住在自己想要居住的地方,而不是一直被一个人控制着。</p>

一想到那个女人恨不得在自己成年后就把自己赶出家门,就让原主冷笑,她在心里不会再把那个女人当成亲人,她不过是那个女人嫁给父亲的一个筹码而已。</p>

之所以会这么说,那是因为他们夫妻两个人是奉子结婚,呵呵!也不怕闪着自己,万一男方死活不愿意,也就是当私生女。</p>

那个女人真的好笑,她在结婚后的日子里处处嫌弃自己故国的一切,恨不得完全忘记自己的母语,穿着、饮食全部西化。</p>

但在对待她这个长女时一方面要求她处处合乎西方标准,一方面又要长女十分听话,要孝顺她这个当妈的。</p>

既然嫌弃自己故国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样貌、言语、文化、风俗习惯,那么怎么有脸让她这个做女儿的孝顺?(1)</p>

这个国度不是要求自己要早早做主吗?孝顺?怎么孝顺?不应该是等着长大后就搬出去有了自己的小家,隔上一段时间打个电话就可以吗?</p>

孝顺?竟然还想着自己的孝顺?那么怎么不让她的心肝宝贝孝顺?哼!不过就是想要PUA自己罢了,原主有些醒过神来。</p>

说到底那个女人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一个喜欢搞双标的人,凡是对她有好处的都要,不在乎是哪个地方的风俗习惯,哪个有用就站那一方,随时可以转换立场。</p>

还好还好!那个女人虽然很多地方做的差劲极了,但还没有想着把长女早早嫁出去,而是说结婚要成年。</p>

为什么会这么说,那是这个州的法律是允许童婚的,也就是说婚姻中双方当事人中的女方完全就是一个未成年人。</p>

按说这时候的女孩子还小,有些女孩子才七八岁,那时候的她根本还不知道自己的性取向,还有未来的真正想要嫁的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