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二章 獠牙(2 / 2)

但儒家之法跟法家之法有一点非常像似,也是完全面向君主,仁政思想里面的每一句话,虽然劝说要善待百姓,但都是大臣跟君主说得,方才司马学士所言,其实就是典型的儒家之法,他要求的是,君主的指令从(一)变成(零),那官员就只需要反馈(零),这不就皆大欢喜了吗?</p>

所以儒家之法和法家之法区别在于,儒家之法在圣旨下达之前,就进行干预,而法家之法是只在结果进行反馈。</p>

二者相比,显然是儒家之法更优秀,毕竟在圣旨之前干预的目的,也是在捍卫君主的利益,而这个利益指得就是百姓。”</p>

在坐的人听得是直点头。</p>

一和零,将法家和儒家的执行过程,解析地非常透彻。</p>

王安石突然问道:“那比之法制之法呢?”</p>

张斐迟疑少许,道:“这二者不好比,只能说,儒家思想的最好执行方式,其实就是法制之法。”</p>

此话一出,众人皆是一愣。</p>

虽然不理解,但是对于张斐这种话术,富弼、司马光他们都看得非常透彻。</p>

张斐从来只是否定法家之法,法制之法就是要取代法家之法,但对于儒家之法,张斐更多是融合,而不是取代。</p>

这也是法制之法能够成功的一个关键原因,如果是要取代儒家之法,那就不是一代宗师,而是乱臣贼子。</p>

王安石一时也未想明白,“此此话怎讲?”</p>

张斐道:“在(零)和(一)的问题上,儒家之法现在的处理方式,也是遵循中庸之道,简单一点来说,建议君主要求低一点,也让百姓也多交一点点,而这就是河中府之前所面临的问题,如果拖欠很多军饷,那肯定早就乱了,欠的也不多,而且还是看情况去拖欠,反正,就是避免不要生乱。</p>

但是,这里面有一个致命的问题,就是在儒家之法来看,这就是一个解决方案,而不是一个权宜之计,也就是说,欠了得是不可能还,也没有想过还,这一点也很好证明,你可以去三衙问问,士兵们每年是否拿到足额的军饷,肯定没有。但你三司问问,可有详细的欠债账目,肯定也没有。”</p>

不少年轻考生是纷纷点头,但是大臣们是纹丝不动。</p>

还就是如此。</p>

什么拖欠,压根就没有打算给。</p>

不过张斐解释的也非常不错,中庸之道,说得多么漂亮。</p>

张斐又接着说道:“可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是越积越多,先人解决不了,那后人就更加无法解决,这迟早会出问题的。”</p>

不少大臣听得纷纷点头,此时的大宋就面临这个问题,最初多招几个官员,好像无所谓,结果越招越多,到现在全部干瞪眼。</p>

其实很多大臣都想裁官,但问题是阻力太大。</p>

张斐又道:“而法制之法是既要捍卫君主、国家的利益,且又要捍卫个人正当权益,这不就是儒家思想所要体现的吗?”</p>

文彦博质疑道:“可是光说谁不会,关键还得做得到啊!”</p>

没有当过宰相,又岂知其中困难,他们这些宰相何尝不想既要.又要,但问题是根本做不到。</p>

张斐笑道:“既要.又要,这听上去,好像非常贪婪,古语有云,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法制之法的既要、又要,是保障双方的基本权益,是防止失去更多,而不是去索要更多。比如说,一个人希望一天赚一百贯,这显然是非常难,甚至是白日做梦,但如果这人说,一天只花三十钱,这就并不是很难。”</p>

文彦博若有所思地点点头。</p>

要这么解释的话,这个既要、又要,好像也并不是非常贪婪。</p>

但问题是,让百姓少花钱,这是可以的,但你能让皇帝少花钱吗?</p>

当然,这话文彦博自然不便在这种场合说,只能让张斐嘴上沾点便宜,且看他之后怎么说。</p>

“在清楚法制之法执行理念后,我们再以河中府军饷、抚恤金一案为例,看看法制之法如何其中发挥作用,以及它是否能够真的捍卫君主、国家、百姓的利益,简单来说,就是能否做到既要,又要。”</p>

说话时,张斐又执笔在屏风的中间写上“河中府军饷”,又回过身来,面向大家道:“此案的过程,大家应该都非常清楚,就是有人告状,官府不发抚恤金,公检法判决此案后,又有不少士兵来告状,表示官府拖欠军饷。</p>

公检法当时就是依法判决,根据具体证据,来进行判决,反正是多少就赔偿多少。</p>

其实当时也有很多官员来抱怨,表示河中府财政不足,公检法理应顾全大局,但很可惜,不管是皇庭,还是检察院,都不愿意去顾全大局,依旧判定官府赔偿。</p>

最终的结果就是元学士拿出一套完整的赔偿方案,裁军、盐债、盐钞,以及分期赔偿。</p>

很多人认为,这是元学士的个人能力出众,也有人认为,这是河中府有庞大的盐利,换一个人,或者换一个州府,可能就不行了。</p>

但作为一项制度,如果换个人,换个州府,就变得行不通,这项制度显然是失败的。</p>

故此我们假设,元学士没有想出办法,而河中府也没有盐利。官府是真赔不出这么多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检法又会怎么做?”</p>

这说得是河中府吗?</p>

这分明就是青州。</p>

他不是在做解释,而是在教青州该怎么应对。</p>

听到这里,大家可算是听出一些门道来,纷纷打起精神来。</p>

张斐目光一扫,“各位应该看过我在河中府判过的案子,遇到这种情况,公检法一般会怎么做?”</p>

判过吗?</p>

立法会的人是面面相觑。</p>

没有印象啊!</p>

是不是遗漏了什么。</p>

富弼也是紧锁眉头,突然道:“强制执行。”</p>

“富公说得对极了。”</p>

张斐道:“就是强制执行,在很多无力偿还的债务案件中,皇庭都是选择强制执行。”</p>

吕惠卿质疑道:“但那是百姓,在此案中,对方可是官府。”</p>

张斐笑道:“在公检法眼里,这是一桩债务诉讼,虽然一方是官府,可能具有其特殊性,会导致在执行方面,会出现一些差异,但是在判决方面,是不能出现差异的,不然的话,百姓就会不服。</p>

如果真的还不上,判决中必然是会出现强制性,关于这一点,我跟元学士也是有说过的。</p>

这已经是最恶劣的情况,实在是没有办法。那我们就看看强制执行,法制之法还能捍卫君主、国家、百姓的利益,又会不会出现立法会所争议的不顾全大局。”</p>

“这必然会。”</p>

邓绾语气坚定地说道。</p>

“这很容易推导出来的。”</p>

张斐微微一笑,又道:“在皇庭的强制执行下,官府就得有所应对,想办法偿还这些债务。上上之策,自然就是元学士所提出的方案,依靠适当的政策,来改善官府的财政,然后用多余的钱去偿还。</p>

但我们现在假设的前提是,无法利用政策去调整、偿还,那么官府就只能采取一种手段来偿还债务。”</p>

王安石立刻道:“那便是下下之策,节省开支。”</p>

张斐尬笑两声,“不错,是节省开支,但是人有旦夕祸福,这节省也并非是下下之策。”</p>

吕公著感慨道:“可是由奢入俭难啊!”</p>

这一句话就道出其中困哪。</p>

你这个节省,省得是谁得钱。</p>

“是。”</p>

张斐道:“但这是强制执行,难也得执行。那么官府就得看自己的主要支出,想办法去节省。官府的主要支出就在于上交朝廷的钱,官员的俸禄,士兵军饷,以及公使院的公费支出。</p>

这其中最无关紧要的支出就是公使院的公费支出,先在这里省一点,但是不够,所以裁军也是一种节省方式,但是士兵是要保家卫国的,也不能盲目裁军,只能适当裁一些,但裁完之后,还是不够。</p>

接下来就是官员的俸禄,那就裁官,只留下必要官员。但还是不够,减少上缴朝廷的钱,但还是不够。”</p>

所有人都已是目瞪口呆,心惊肉跳。</p>

他们原本认为张斐是要暗示裁官,结果裁官之后还是不够,你这是要干嘛?</p>

裴文道:“再不够就什么都没了。”</p>

张斐道:“我们就是要按照最恶劣的情况来做,如此才能够检验这项制度。”</p>

司马光突然瞄了眼刘述。</p>

刘述是心领神会,立刻道:“这可不是最恶劣的情况。”</p>

张斐问道:“刘侍郎说什么事最恶劣。”</p>

刘述道:“你这只是单方面执行,官府就如死物一般,但事实并非如此,假设官府先挪用军饷进行赔偿,从欠更多的军饷,这可引发更大的混乱。”</p>

“这都一样。”</p>

张斐笑道:“只要证据确凿,就是要强制执行,欠更多的人,就赔更多的钱,但既然官府愿意赔钱,那就不会引发混乱啊!”</p>

刘述愣了愣,“但官府赔不起了。”</p>

张斐道:“这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官府要赔还是赔得起,这都还没有开始卖田、卖宅。”</p>

刘述当即就傻眼了。</p>

但好像是这么回事,混乱的原因,肯定是官府不赔,但如果官府都愿意卖田、卖宅去赔,当然不会生乱。</p>

邓绾不禁道:“就你这个赔法,整个官府都会赔了进去。”</p>

张斐道:“依照法制之法,这种情况又该怎么办?”</p>

邓绾道:“我还想问你。”</p>

张斐笑道:“我在很多判例中,其实就做过类似的裁定。”</p>

富弼顿时反应过来,“债务清算和债务重组。”</p>

他这三年,都研究张斐的判决。</p>

张斐笑着点点头道:“富公言之有理,当赔到这种地步,还是赔补上,就是要进入债务清算和债务重组。</p>

就个人而言,是保障个人或者家庭的基本生活,其余的收入全部用于还债。官府也应该如此,就是在保证官府的基本运作情况下,其余的全部拿出来还债。</p>

虽然官府的账目非常复杂,但皇庭也会通过精确计算,比如说,一个知府,平时身边可能有十个吏,但是通过计算,可能五个吏就能维持最基本的运转,就会裁掉其中五个吏。</p>

又比如说,使臣来到河中府,以前是有酒有肉,如今就只能管饱。</p>

又比如说,那些寄禄官,他只能拿俸禄不干活,裁掉他们,也不会影响到官府的运转,所以,全部裁掉。</p>

裁军是同样的道理,只保留所需要的,其余的一律裁掉。”</p>

这话音未落,底下是一片哗然。</p>